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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同固废处理的六大误区

发布时间:2020-7-16 18:18:06      点击次数:3769

  随着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,固废处理市场发展面临着巨大机遇和挑战。那么大家都了解协同固废处理的误区吗?不了解不用怕,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。

  协同固废处理的六大误区如下:

  误区一:危险废物贮存单位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未处置属于违法行为。

  误区二:当工艺或产量改变后,危废产生量增加(或减少)超过百分之20,无需向环保主管部门备案。

  误区三: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未识别的疑似危废种类(或者环评误导)可以不作危废进行处置。

  误区四:豁免清单内的危险废物可不按照危废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置。

  误区五:属于危废的废弃包装桶可以不作为危废进行处置,由原有供应商直接回收。

  误区六:危险废物标志与有毒物质标志混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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